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1月份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鲁临沂 应急案〔2024〕47-50号)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 |
违法类别 |
处置依据 |
处置时间 |
处置类型 |
罚款金额(万元) |
执法部门 |
1 |
(鲁临沂) 应急案〔2024〕49号 |
沂南县盛干达日用品厂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厂区内储存甲醛溶液,《沂南县盛干达日用品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缺少甲醛溶液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应急管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22号第1档 |
2024.11.8 |
罚款 |
罚款1万元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2 |
(鲁临沂) 应急案〔2024〕50号 |
沂南县德众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2024年10月30日,沂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朱孝勇、刑玉婷对沂南县德众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2024年应急演练记录涉嫌造假。) |
风险管控类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18号第1档 |
20204.11.11 |
罚款 |
罚款1.5万元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李汉德(沂南县德众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18号第1档 |
2024.11.11 |
罚款 |
罚款0.3万元 |
3 |
(鲁临沂) 应急案〔2024〕47号 |
沂南县阳都食品厂 |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厂区燃气锅炉房编号为RCK18090072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检定证书(检定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编号为RCK18090073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无检定证书。 |
综合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5号第1档 |
2024.11.12 |
罚款 |
罚款1万元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4 |
(鲁临沂) 应急案〔2024〕48号 |
临沂市米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厂区低压配电室内绝缘手套检验标志显示“下次试验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 |
综合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5号第1档 |
2024.11.12 |
罚款 |
罚款1万元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