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2月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鲁临沂应急罚〔2026〕16号-24号)
| 序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 | 处置依据 | 处置类型 | 处置时间 | 处置结果 | 违法类别 | 执法部门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 1 | 李某某 |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6号第A档 | 罚款 | 2026/2/2 | 罚款贰万伍仟元(¥25000)整 | 综合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16 号 |
| 2 | 山东满香源食品有限公司 | 1.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30号第A档 | 罚款 | 2026/2/2 | 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12500)整 | 应急管理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3 号 |
| 3 | 临沂瑞众食品有限公司 | 1.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的,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9号第A档、第90号第A档 | 罚款 | 2026/2/4 | 1.罚款壹万元整;2.罚款壹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贰万元(¥20000)整 | 综合类,教育培训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2 号 |
| 4 | 沂南县三味食品有限公司 |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19号第A档 | 警告,罚款 | 2026/2/5 | 警告、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12500)整 | 风险管控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4 号 |
| 5 | 郑某某 |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19号第A档 | 警告,罚款 | 2026/2/5 | 警告、罚款贰仟伍佰元(¥2500)整 | 风险管控类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4-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