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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6-00027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2月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鲁临沂应急罚〔2026〕26号、27号)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2月常规检查执法信息公开(鲁临沂应急罚〔2026〕26号、27号)

序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置依据处置类型处置时间处置结果违法类别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1齐某某1.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8号第A档罚款2026/2/11罚款壹万贰仟伍佰元(¥12500)整综合类沂南县应急管理局(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6 号
2临沂妤顺食品有限公司1.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 ,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24号第A档罚款2026/2/12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整应急管理类沂南县应急管理局(鲁临沂) 应急罚 〔2026〕 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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