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19-0000038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1-3月份安全生产执法考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月24日至5月10日,县安委会办公室抽调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4名专家,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评采取“4+1”模式(即4个考评组加1个后督查组),每个考评组负责4个乡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考评组,随机抽取村居社区和企业进行检查,考评情况及时公开),实行“四不两直”式考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共抽查规模以上企业64家,小微企业96家,查出各类隐患1039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6份,拟立案处罚企业25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3家,抽查村(社区)160处。同时,成立后督查组,对四个考评组工作开展情况实时督查,并负责抽取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考试,共抽考一线从业人员563人,其中80分以上287人,合格率50.98%。从考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区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作用,加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将网格化实名制向村(社区)延伸,实现“网中有格、格中有事、事有人干、责有人担”。二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明确监管对象、检查重点、执法频次等内容,按照重点监管对象每月1次、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1次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同时开始将小微企业纳入执法计划,逐步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三是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模式和好方法,大庄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制度”,将落实情况与推荐企业受上级表彰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政治待遇挂钩,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并力争安全标准化达标;界湖街道将原来的106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就地转型为应急管理服务员,充分发挥其对村(社区)基本情况熟悉的优势,开展日常隐患巡查、排查、上报工作,同时为村(社区)统一印制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登记表,详细划分了通用检查项和附加检查项,为加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找到了好的路子;砖埠镇着力在小微企业现场管理上下功夫,指导、督促辖区小微企业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六到位”,即安全警示告知到位、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到位、安全设施设备防护到位、应急管理器材配备到位、劳保用品发放佩戴到位、供电线路规范布设到位,有效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双体系”建设逐步向小微企业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在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开始将工作重心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快推进辖区广大小微企业开展“双体系”建设工作。苏村镇充分发挥中粮肉食“双体系”建设标杆企业作用,安监办工作人员联合中粮肉食专家对辖区其他企业“双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较好地推动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双体系”建设运行工作;青驼镇重点打造沂蒙电力和通惠服装,分别作为制造行业和鞋帽玩具行业“双体系”建设标杆,去年以来已多次迎接上级检查或其他市县有关单位和人员参观学习,取得较好成绩和评价。

(三)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本次考评的规模以上企业涉及非煤矿山、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鞋帽玩具等领域,从考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完善,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干事,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作业现场安全警示告知、设施设备防护、应急器材配备等不断规范,特别是临沂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出台后,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一失万无”、“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等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生产人人抓、安全生产抓人人”的局面已基本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考评情况看,一是监管执法不到位。乡镇(街道、开发区)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日常监管仅能停留在到企业后查查表面问题、现场一般隐患,对企业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处罚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停产停业整顿的重大隐患往往“看不到、查不出”,即使发现了问题,往往只是用限期整改的措施进行处理,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对企业采取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提请上级监管部门进行处理,截至目前,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处罚立案数和罚款到位数均为“零”,导致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下降,心存侥幸,隐患整改拖时间、打折扣甚至久拖不治;同时,机构改革期间,安监办向应急管理办转变后职责定位不清,个别安监办副主任、专职人员有“活思想”,在森林防火、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存在不想干、不会干的现象,部分专职安监人员存在不同程度流失现象。二是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不到位,乡镇(街道、开发区)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人普遍监管业务不熟,工作虽然开展了,但取得的实效不大。有的到企业后无从下手,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存在有名无实,有人问、不会管的问题,有的到企业后只是站一站、转一转,查出的问题与安全生产毫无关系,导致网格化实名制工作流于形式;村(社区)虽然实行了划片管理,但通过考评情况看,片区网格员不能真正履行安全生产巡查排查、信息上报职能,上报的隐患排查台账大部分无实际内容,导致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落实有效治理措施而长期存在;个别村(居)应急服务站与其他办公室混在一起,办公室内杂乱无章,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三是落实“三个必须”不到位,乡镇(街道、开发区)虽然都成立了安委会和专业委员会,但业务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甚至“只抓业务、不抓安全”的问题,存在抓安全生产“拨一拨、转一转”,安委会办公室牵而不动、推而不动的现象,甚至提到安全生产,就往安监办身上推,导致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无人问、无人管”。

(二)“双体系”建设运行不规范。从考评情况看,一是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推进“双体系”建设工作的韧劲和后劲不足,普遍存在松懈心理和厌倦情绪,导致抓“双体系”建设前紧后松,没有延续性和持久性,个别乡镇和企业甚至认为“双体系”建设只是“一阵风”,应付过去就可以了,没有将工作向深层抓严抓实。二是抽查的规模以上企业虽然能提供出“双体系”建设的档案资料,但普遍缺少如风险点排查、教育培训等原始基础资料;部分企业存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级与企业实际不符的问题;部分企业作业现场岗位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牌板等设置不合理,存在新旧告知牌同时悬挂,告知内容及处置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等问题;部分企业存在未按照相应频次开展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隐患排查,查出的问题未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的问题。三是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受条件制约,对中介机构存在严重依赖心理,个别企业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包办,导致“双体系”建设既高度雷同,又“五花八门”,既不符合标准规范,又脱离企业实际。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考评情况看,一是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严不实不细,不能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脱离实际、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志、告知卡,生产设备、人员通道、危险部位防护装置缺失等共性问题。二是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受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限制,安全生产条件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差距较大,个别小微企业甚至只重利益、不重安全,现场管理极度混乱,存在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严重不安全行为,成为今后安全监管亟需解决的问题。三是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或其他后勤人员兼任,既不具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也不具备安全管理的业务能力,导致安全生产抓而不实、抓而不严;部分企业由于工作压力大、待遇低,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形成由专门人员抓安全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缺少“话语权”,导致现场管理不敢得罪人,安全资金投入不敢请示,对监管部门查出的隐患不敢汇报,形同虚设。四是部分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加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部分企业对三类“关键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一线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没有进行重点教育,没有抓在手里、放在心上,对三类“关键位置”(污水处理池、供变电设施、受限空间)缺乏必要的、针对性强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告知,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水平。一是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异地执法标准手册》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定期轮训、封闭训练、执法比武等多种方式,对乡镇(街道、开发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确保其尽快具备属地监管执法必须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乡镇(街道、开发区)权限内可以立案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不能立案处罚的要按程序上报上级监管部门落实处罚;需要停产整顿的立即采取相应停产措施,避免企业出现“明停暗产、夜间偷产”的现象;需要关闭取缔的按程序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对非法企业要严格落实“两断三清”,避免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四是加强对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人特别是村(社区)基层网格员的管理水平,推动网格化实名制工作向精细化和精准化发展。

(二)深入推进“双体系”建设运行标注化、规范化。一是“双体系”建设运行必须符合企业实际和标准规范,避免出现盲目建设、抄袭他人、脱离标准、建设运行“两张皮”的现象。二是在中介机构和专家指导的基础上,坚持“双体系”建设运行以“我”为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真正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做到隐患从身边查起,整改从自我做起,避免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成为“局外人”。三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根据从业人员岗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常识、应急处置常识等内容作为培训的重点,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知应会和紧急避险能力,杜绝“三违现象”发生,避免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为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各考评组要确保本次考评过程中立案企业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到期后对企业按程序进行复查。二是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导、督促本次考评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按要求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同时督促辖区其他企业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个别存在LNG设备手续不全、停用的LNG罐仍有气体残留、煤气发生炉未检测备案、制冷工兼职、重大危险源未备案等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指派专人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四是企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落实隐患整改销号清零。五是后督查组要对各考评组、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后续工作开展情况继续跟进督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停业等措施,确保本次执法考评取得成效。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解读文件:http://www.yinan.gov.cn/info/2474/600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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