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0-0000137 公开目录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1-6月份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2日-7月28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1-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执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情况。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分别由县应急局牵头对乡镇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委托执法、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供用电“五进七查”专项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包保、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汛期应急值守等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评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农业农村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评估;由县水利局牵头对水利领域和汛期安全工作进行评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对消防领域工作进行评估;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建筑施工领域工作进行评估;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特种设备领域工作进行评估。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6家,查出问题隐患578条。从评估结果看,成绩较好的乡镇有辛集镇、大庄镇、砖埠镇。

(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聘请第三方专家组成评估组,随机抽取10个行业监管部门监管领域的3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问题隐患437条。从评估结果看,成绩较好的行业部门有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本次执法评估,乡镇层面成绩计算方式为(县对乡镇评估成绩×50%)+(市对乡镇评估成绩×50%)+加分-扣分,突出争先进位;部门层面成绩计算方式为(县评估成绩×50%)+(市评估成绩×50%)。

二、工作特点

一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有了新的提升。二季度,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较好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领导能够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和各级党员干部能够按照规定频次、工作要求,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包保责任制”等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5%以上的企业按要求开展了的安全生产述职会议、安全月期间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大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监督评议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任感有了较大提升。

二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较一季度有了新的提升。二季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了村居(社区)“三有”标准化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九小场所”标准化建设,农业农村安全防范和安全供用电“五进七查”,特种设备集中整治,违规建设、使用LNG等燃气供应站管理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防汛抗旱综合应急预案及河道、水库、塘坝、受山洪威胁村庄的专项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备足备齐编织袋、抽水泵、救生衣、照明灯、雨衣、雨靴、铁锹、对讲机等防汛物资,在乡镇层面和监管企业分别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全县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保安全、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今年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受到省政府安委会表彰;辛集镇、大庄镇、砖埠镇在全市第二季度执法评估中受到市安委会通报表扬,执法评估推动安全发展的“指挥棒”作用逐步显现。

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有了新的提升。本次执法评估共抽取64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291人参加安全知识测试,平均成绩89.84分,合格率92.44%,较一季度平均成绩提高了0.3分、合格率提高了4.15%。其中,苏村、孙祖、依汶、岸堤、湖头、铜井、辛集、砖埠等8个乡镇考试合格率为100%,较一季度增加了5个;共有54家企业合格率为100%,较一季度增加了11家;开发区、蒲汪、青驼、界湖各1人,双堠2人,马牧池3人,大庄4人,张庄8人,共计22人测试成绩低于80分合格线,较一季度减少了13人。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一是乡镇安监队伍建设不平衡。个别乡镇安监(应急)专职人员调整充实不到位,仍存有在编不在岗和混岗使用的现象,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检查频次、执法力度和监管质量受到影响和弱化。二是乡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不平衡。有的乡镇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不到位,专职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不足3人,无法满足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检查“双随机”基本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提升建设年、农村安全防范“七防一打”、安全供用电“五进七查”等活动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制定的实施方案,没有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工作开展中没能建立跟踪服务、持续推进、督导落实管理机制,目前取得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乡镇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预案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管理不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演练要素不全、难度不高,针对性不强,经不住实战检验。

(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仍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在推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过程中,一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隐患排查走马观花,风险管控流于形式,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过度依赖属地政府、行业部门。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最低要求。三是少数企业贯彻执行“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不到位,高危行业“三项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岗位一线人员、新入厂人员、危险岗位重点人员“100%培训、100%考试、100%合格”的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大部分企业虽然购买了第三方中介服务,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自身隐患排查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的短板,始终是影响市对县执法评估成绩的薄弱环节。

(三)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还需深入推进。一是村居(社区)“三有”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多数村居只是配备了极少数量的铁锨、扫帚、灭火器,其他应急处置和防汛救灾物资装备等配备明显不足;个别村居网格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隐患巡(排)查流于形式,存有迟报、漏报、不报等现象。二是部分蔬菜大棚、养殖棚等供电线路布设混乱,农产品贮藏硐室基本无砖混预制结构,缺少安全防护措施,且多数大棚、硐室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雨水浸泡后极易出现棚体、硐室坍塌。三是部分农机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变型拖拉机伪造号牌、违规行驶、违规作业屡禁不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消防领域安全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消防隐患突出,普遍存在无明确管理机构、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标准、“三合一”、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等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制鞋、玩具、涉氨、电动车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难度大,隐患自查自改水平低,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治理困难,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落实电动车“三集中”措施(集中管理、集中停放、集中充电措施)等现象。四是区域性火灾隐患较突出。部分老单位、老厂房无消防基础设施、无消防审批手续,长期“带病”生产;部分招商引资项目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即施工或投入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进度缓慢。虽然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清单,但是受灾情影响,专项行动普遍未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进展缓慢。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二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实施设备设施更新和技术工艺革新。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快实施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快推进安全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改造;一般工商贸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下企业要按照“12345”工作法,围绕“人、机、物、法、环”五大要素,加快推进“双体系”建设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精准化管理、标准化化运行。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监管部门要配齐配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执法监管人员,配足配全各类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装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推动管理方式变革,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效能。

三是实施消防和农业设施安全重点整治。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导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成立具有资质的消防管理机构,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符合要求的变电设施,统一安装施压开关,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在非营业时间落实断电管理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商(市)场违章建筑、使用泡沫板建设建筑以及超范围经营、占用消防通道的货物和使用明火、气罐、大功率电器用具的小吃摊进行集中清理、清除,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对制鞋、玩具、涉氨、电动车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期限,采取物防、技防等措施,坚决消除消防风险和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物业管理部门要鼓励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推动高层住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深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铁腕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科学评估企业(单位)的火灾隐患,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把好审核、验收关。对确已不再具备生产经营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证。对蔬菜大棚、养殖棚、农产品贮藏硐室,要组织专门队伍,持续深入开展农业设施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治理行动,强化加固修复、拆除重建等措施运用,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规定动作,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要精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制定精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1-6月份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成绩汇总表

      2.1-6月份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成绩汇总表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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