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161 | 公开目录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全县涉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
2021年8月16日至9月5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成立检查组,聘请安全专家,对全县134家涉牧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共检查畜禽屠宰企业64家,粉尘涉爆饲料企业23家,其他饲料企业12家,兽药经营企业6家,10名以上员工养殖场29家,共排查安全隐患4034条。 二、共性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时限,组织隐患整改、清零。但也有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一线员工应知应会能力不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风险掌握不全面、作业生产车间混乱等问题。 (一)屠宰类行业 1.个别企业存在机房漏氨。 2.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电焊机、气割,有动火、电气作业现象,无特殊作业证件。 3.个别企业还存在使用泡沫板房情况。 4.电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一闸多用,箱门无跨接,电气设备设施无接地情况。 5.特种设备效验未同步。 (二)粉尘涉爆行业 1.防爆区域线路未穿管。 2.存在使用钢制工具清理、清扫。 3.粉尘清扫区域现场粉尘清扫制度缺失,清扫记录未同步,清扫记录不详细。 4.粉尘区域存在吸烟现象。 5.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电焊机、气割,有动火、电气作业现象,无特殊作业证件。 6.电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一闸多用,箱门无跨接,电气设备设施无接地情况。 7.个别企业还存在使用泡沫板房。 (三)规模养殖场 1.大多数企业安全管理资料不健全(缺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演练、隐患排查、应急预案与演练)等。 2.企业应急器材不足(灭火器、空气呼吸器、救援三脚架、四合一报警器、通风机、担架、医药箱)等。 3.存在污水池、沼气池等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污水池防护栏缺失、墙页上作业无安全绳安全措施等、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沼气池缺少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现场无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 4.还存在使用泡沫板房。 5.沉淀池及沼气池等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管理。 (四)小规模养殖场 1.电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线路未穿管、裸露、电气开关一闸多用,无跨接、无接地等。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等)。 3.未定期培训、演练、隐患排查。 4.沉淀池及沼气池等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管理。 (五)兽药店 1.电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线路未穿管、裸露、电气开关一闸多用,无跨接、无接地等。 2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等)。 3.未定期培训、演练、隐患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 《沂南县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人员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实、确认、修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同时,还要逐岗逐人落实“一岗一卡”规定,认真做好“一企一册”管理,决不允许有未制定全员主体责任清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明确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的企业存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培训要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100%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并达到应有效果;二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要100%按规定要求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必学必训知识、规程和技能。9月底前,各涉牧企业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教育培训,强化员工“手指口述”能力训练,并对照企业全员主体责任清单,建立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各岗位员工达到应知应会教育培训目的。 (三)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清零销号规定。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重患必停、限期整改、提醒约谈、行政处罚等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治理、管控事故隐患。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整改要求于10月20日前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全部清零销号,决不允许任何企业随意降低标准、任何项目搞特殊化;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停产整顿,决不允许“带病”生产。对需要停产整顿的企业和项目,必须落实断电断水等必要措施,严防明停暗开;对列入关闭退出的生产项目,要及时公告,采取强力措施责令停产退出,严禁擅自恢复生产。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将进行曝光问责,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并适时推动行刑衔接。 (四)守住守牢安全底线。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两法、两条例”,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流动巡逻”“明察暗访”“夜查”等方式,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超生产能力经营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等行为,全面加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开停车、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审批、备案和现场监护管理,通过严查重罚促规范,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附件:全县134家涉牧企业安全隐患清单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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