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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jj/2021-0000108 公开目录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光磊解读《关于印发沂南县2021年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2021年度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我县组织制定并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沂南县2021年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对下一步我县清洁取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临沂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市下达我县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为8500户。为扎实推进我县2021年度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我县根据省、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及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相关要求等4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紧扣省、市、县农村清洁取暖规划,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取暖模式上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按照“安全舒适、省钱好用、环保节能”标准, 采取科学改造方式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建设,确保群众改的起、用得起,切实达到清洁取暖改造目的。

(二)任务目标及时间安排。2021年市下达沂南县改造任务8500户。各乡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好确村确户、建立台账、选定改造等工作;8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设备及电力、燃气等配套设施改造的招投标工作(延用前期招标的可不用另行招标);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户内管线改造、户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10月份开始对取暖设备进行验收;11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竣工台账核查上报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是高起点编制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考虑自然条件、能源保障、村情民意等方面确定实施范围,根据群众生活习惯、取暖需求、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改造方式,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达到群众满意为标准。二是高质量推进改造施工。各乡镇(街道)要把握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细化进度要求,确保供暖季前完成各项任务。三是高标准完成竣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确保群众安全使用,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导则和工作指南, 对供气管网、供电线路、户内管线、清洁取暖设备逐户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相关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农村清洁取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 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上级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1000元,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沂南县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督导协调。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和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开展阶段性和年度督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实施的,定期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实行挂牌督办。

五、方案出台后的意义

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推进2021年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有助于优化我县能源生产布局和消费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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