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zwdt1/2022-0000107 公开目录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经管服务中心主任许利解读《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关于《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专家解读

县政府网站:今天我们请到沂南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经管服务中心主任许利为大家解读《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许利主任是高级农业经济师,从事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多年,对上级政策具有深入的研究,而且工作经历丰富,县政府刚出台的《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许主任也参与了起草。为了让大家和各位网友更好的了解这个政策,我们请许主任为大家做一次解读。

许 利:9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文件起草时,我也参与了文件的制定,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我从该文件的起草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及重要举措几个方面来给大家做一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要求各地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强调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2021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临政字〔2021〕49号),要求农村产权进平台交易。但都没有明确具体流程,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各地普遍存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不规范、管理混乱的现象。

2021年4月,我县在全省率先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隶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立以来,共交易农村产权459项,交易金额4.7亿元。

二、决策依据

我们制定《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是《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临政字〔2021〕49号)。

三、出台目的

农村产权交易进平台是清廉村居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理顺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职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遵循和制度保障,推动农村各类产权交易进场公开规范运行,助力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落实和清廉村居建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四、重要举措

(一)厘清交易范围。本着“应进必进”原则,《管理办法》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农村集体产权全部纳入平台公开交易,同时鼓励农村非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产权进场交易,有助于盘活各类农村产权资源,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二)明确监管责任。《管理办法》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对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引导本行业内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承担限额以上交易的现场巡查、管理等工作。通过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

(三)实现阳光交易。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县农村产权交易网为依托,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交易网上办、掌上办,增强交易透明度,提高交易效率,节省交易成本。

解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539-3221569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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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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