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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711 公开目录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努解读《县属国有企业担保、融资、投资管理办法》

沂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努解读《县属国有企业担保、融资、投资管理办法》

县政府网站:今天,我们请到沂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努同志为大家解读《县属国有企业担保、融资、投资管理办法》。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您好,县政府办公室刚刚印发了《县属国有企业担保、融资、投资管理办法》。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吗?

刘文努局长:好的主持人。近年来,我县县属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企业存在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不合理、部分投资项目盈利水平低等问题,县属企业监管规范性文件建设方面,存在滞后现象,极大制约了企业的做大做强。出台《沂南县县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对于促进县属企业做大做强主业,规范投资决策体系,健全融资监管体系,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县政府网站:咱们这三个办法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刘文努局长: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临沂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县直和县属国企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制定了这三个管理办法。

县政府网站:办法里有哪些重要举措?

刘文努局长: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制定了投资、融资、担保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主要举措有:

(一)对投资实施计划管理

企业每年报投资计划,每季度报调整后的投资计划,投资计划经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执行。企业每季度和年终报计划执行情况。投资计划包括投资方向目的、投资规模机构、投资资金来源、资产负债率水平、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非主业投资控制在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30%以内。

(二)对投资事项分三类监管

1.禁止投资项目。将不符合国家政策、投资效益不能覆盖投资成本的商业项目、设立四级以下(含)企业超负荷投资等十项投资纳入负面清单,一律禁止投资。

2.县政府审批项目。企业单项投资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10%(或1000万元,两者取较低)的项目,经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项目。包括单项投资额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10%(或1000万元,两者取较低)的投资项目;涉及县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外非主业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率超过75%的企业推高负债率项目;县外项目;其他需上会项目。这六类项目经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三)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1.项目经批准后,企业完善立项手续。

2.财政部门派驻项目监督员,审核招标控制价,跟踪项目全过程。

3.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按照《招投标法》等实施。

4.工程结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5.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入账,登记台账,做好后续资产管理。

(四)对融资施行计划管理

每年报送融资计划,融资计划有调整的在第三季度调整;每半年和年终报送执行情况。融资计划经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融资计划包括投资资金需求、有息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需求、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债务结构、财务状况及对未来收益的影响等内容。

(五)融资事项分类决策

企业短期流动贷款、长期项目贷款等间接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企业发行企业债等直接融资事项由县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县政府审批。

资产负债率超75%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使用直接融资工具(企业债等),确需发的,只能用于置换有息负债。

(六)为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的,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担保申请人是企业债权人,以债权为抵押,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债权金额的50%,担保期间,债权金额不得低于担保金额150%。

2.担保申请人和企业存在产权关系,担保金额限于股权比例之内,且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其出资额(享有的净资产低于其出资额的,以享有的净资产为限)。

县政府网站:好的,谢谢刘局长的解读。

解读单位:沂南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539-3221434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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