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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j/2023-0000210 公开目录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际新解读《沂南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际新解读《沂南县疫苗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政府网站:曹局长您好,2023年7月14日,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沂南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在什么背景下发的?

曹际新: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坚持安全第一,全程监管、科学监管、依法治理,加快完善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基础。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和损失,有必要建立健全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加强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该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定一是遵循“四个最严”加强疫苗监管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疫苗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疫苗安全。我县要结合疫苗监管工作实际,加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完善我县疫苗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的客观需要。随着疫情全面放开,防范和处置疫苗安全事件难度不断增大,建立多部门高效联动的疫苗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增强疫苗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尤为重要和迫切。

三是落实《疫苗管理法》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疫苗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县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应急预案》出台依据有哪些吗?

曹际新:好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县政府网站:您能谈一谈疫苗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吗?

曹际新好的,当发生疫苗安全问题,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等单位或个人在发现或获知事件发生后,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在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及时相互通报。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事件信息,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疫苗安全事件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解读单位: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9-3221853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1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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