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4-0000003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沂南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万堂解读《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 |
主要负责人解读:沂南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万堂解读 《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 县政府网站:今天,我们请到沂南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万堂同志为大家解读《关于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县政府网站:郭局长您好,县政府办公室刚刚印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通知》,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该《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吗? 郭万堂:好的主持人。沂南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关切爱护退养民办教师,根据省、市等上级文件精神,沂南县政府办公室今年下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通知》,就调整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办法和标准作了详细安排。 县政府网站:那咱们这个《通知》出台有什么目的呢? 郭万堂:主要是为了提高退养民办教师待遇,让退养民办教师享受与公办退休教师相同的待遇,让这一群体同样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体现社会公平。 县政府网站:本次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所需要的资金从哪里出呢? 郭万堂:按照原退养补助费的发放渠道,从各乡镇(街道)财政列支。 县政府网站:咱们这个《通知》做出了哪些重要举措呢? 郭万堂:一是调整了退养补助费和落实医保待遇的范围,为市教育局统一审批办理手续的退养民办教师。二是调整了退养补助费办法和标准,具体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与《关于2021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和落实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相比,此《通知》在挂钩调整方面的标准有所增加,月增加额由本人退养费的1.2%增加到1.26%。 县政府网站:好的,非常感谢郭局长的解读。 解读单位: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9-3221815 咨询地址:沂南县人民路22-1号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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