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zj1/2026-00058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解读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家宁同志通过访谈形式解读《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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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家宁同志通过访谈形式解读《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政府网站: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广大网友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请您介绍下《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 王家宁同志:我县自2022年出台《沂南县县属国有企业担保、融资、投资管理办法》(沂政办发﹝2022﹞12号)以来,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约束县属国有企业投资、担保、融资等核心经营行为,在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运作、规范担保业务流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全县国企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鉴于原《办法》有效期届满,为满足国企发展工作持续深化,按照国资监管的实际需要,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临沂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对原《办法》进行系统性修订,目的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构建更为科学、完善、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为进一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县政府网站:请介绍一下《办法》的起草过程。 王家宁同志:《办法》起草阶段,县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国企代表、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集中研究讨论,形成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2026年3月,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向相关单位征求修改建议,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收采纳。《办法》修改完成后报送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核,最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 县政府网站:请您介绍一下新旧《办法》内容的调整和变化。 王家宁同志:本次修订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聚焦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厘清权责边界、简化办事流程、严控投融资担保风险,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主要变化如下: (一)县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变化 一是厘清监管层级。适用范围由原《办法》覆盖国资出资企业及全部权属下级企业,调整为仅限定县属一级企业,权属企业不再直接适用本办法,改为由一级企业统筹管控,进一步压实了一级国企主体管控责任,实现分级负责、精准监管。 二是优化分级审批权限。原《办法》仅以1000万元划分审批权限,新《办法》细化设置500万、1000万、5000万三档标准,实行备案、核准分级管理,不同额度项目对应不同审批主体。此次调整下放了小额项目审批权限,简化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并通过梯度化分级审批实现精准监管,全方位防范投资风险,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三是完善项目报审要件。新《办法》在核准类项目申报材料中新增“有关部门意见”,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核把关,倒逼项目实施主体依规履职,从源头强化项目合规性审查。 (二)县属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变化 优化融资计划审批机制,将原《办法》的融资计划由原来的县政府单独审批,调整为县委、县政府双重审议审批。通过双层把关,从严把控融资投向、融资规模与融资成本,持续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牢牢守住债务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合规高效运作。 (三)县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变化 原《办法》仅区分集团内外担保划定权限,新《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内部担保需要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董事会审批,再报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不再简单由企业自主决定或直接报县政府审批,审批流程与监管环节更加规范。 (四)《办法》增设事项清单管控 新《办法》在附件中新增《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担保决策提级管理事项清单》,按国资部门、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三层级梳理划定审议事项,明晰各层级审批范围,所有提级事项均落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国资初审后再依规上报,推动投融资担保审批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 县政府网站:新旧政策衔接阶段,旧政策到期、新政策未正式实施的过渡期,相关工作如何开展? 王家宁同志:本次政策修订过渡期内,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原《办法》规定执行,确保监管不空档、工作不断档,保障新旧政策平稳衔接过渡。 县政府网站:新修订的《办法》,在监管体系、权责分工、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系统性规范? 王家宁同志:《办法》对投资、融资、担保制度体系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厘清监管权责、健全流程机制、筑牢风控防线。在投资管理方面,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聚焦“以管资本为主”,实施投资全过程监管,企业作为投资决策、执行和责任主体,要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决策程序,压实企业自我管控、自我约束主体责任。在融资管理方面,确立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与企业主体双线并行的责任格局,一方面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另一方面企业全面承担融资的主体责任。企业要建立覆盖融资“借、用、管、还”和风险防范的闭环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报送融资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在担保管理方面,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度指导、事项审核、日常督查、风险督导和违规追责,县属国企严格落实内部管控、台账管理、前置审查等主体职责,全方位防范化解担保风险。 县政府网站:本次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依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请具体介绍一下修订内容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王家宁同志: 在相同点上,我县《办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国企投融资担保合规管理、风险防控、规范运作的总体框架,在坚守国有资产安全底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压实主体监管责任等核心原则、整体制度框架上,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 在不同点上,本次修订在衔接市级办法框架的基础上,立足我县县属国企体量规模、产业发展及经营业态,重点围绕监管标准、约束范围、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细化、本土化优化和实操性完善。主要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管标准不同,市级规定项目投资额超原概算20%的需重新决策,县级超10%的即需重新履行备案核准程序,管控更加严格;二是约束范围不同,市级融资办法规范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外国政府专项贷款等债务性融资,不含流动贷款和项目贷款,县级涵盖信用、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筹资活动,约束范围更广;三是反担保要求不同,市级对超出资比例担保、参股企业担保等特定情形要求反担保,县级除集团内部和县属国有企业之间等额互保外,一律要求提供反担保,适用范围更宽。 县政府网站:为落实好《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王家宁同志:为确保《办法》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县属国资国企各级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服务能力与履职水平,为《办法》平稳顺利实施筑牢坚实的人才基础与能力保障。二是强化监督监管。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监管举措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办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到位。三是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与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优化完善国资管理体系,持续推动我县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咨询单位:沂南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539-3221434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政务服务中心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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