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1/2019-0000053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寇廷禄解读《全民参保计划》 |
10月17日,我县召开了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对全民参保计划扩面行动进行了分工部署安排。根据市里下发的数据,我县还有13.1万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本着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今年计划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000人。利用10-11月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参保登记“回头看”、宣传服务“送上门”、参保缴费“不用跑”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推进全民参保扩面计划,首先对省市分解下发的养老保险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筛查对比,将筛查对比信息分解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将下发的人员信息进行分析梳理,分解下发到各村居(社区)或单位,为逐人核实落实打好基础。 然后,根据分解下发的未参保人员信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组织,通过户籍对比、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及未参保原因等,逐人甄别未参保原因,填写《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调查表》,其中,对“个人不愿参保”或“其他原因未参保”的,要填写具体原因;对“人户分离,联系不上”的要注明联系时间及方式。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调查表》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分类汇总。 最后,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明确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向其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动员引导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县督委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工作迅速、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推动全县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1.加强分类指导。对企业职工、单位聘用人员,分类施策,加强《社会保险法》宣传,加大检查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按时足额缴费,着力解决不保少保的问题;对新业态人员、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采取算账对比等办法,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引导其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做到能保尽保,着力解决未保断保问题;对未参保城乡居民,加大居民养老保险政府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动员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着力解决不保漏保的问题。 2.全面落实政策规定。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60周岁以上户籍人员未纳入养老保险问题。 3.做好缴费服务工作。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缴费服务。属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由各村居(社区)协办员代收后,先到所属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到所属乡镇驻地税务部门或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属县直单位、企业的,由单位代收后,可直接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