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0-0000035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立军同志解读《关于印发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字〔2019〕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2016年12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要求各地要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017年12月,山东省出台《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近年来,我县探索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配送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求。 为此,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图书馆建设实际情况,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对图书分馆的运行模式、建设标准和具体任务进行安排说明。 一是运行模式。提出“规范管理、分级运行、定期配送、创新服务”四种模式。要求建立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建设乡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指导服务点工作,开展文体协管员培训。服务点在履行原有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提高总分馆制建设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二是建设标准。分馆建设标准: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计算机管理且数量不少于10台,与总馆联网;阅读座位不少于50,其中儿童座位不少于20;馆藏图书不少1万册,种类不少于500种,报刊种类不少于50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不少于0.02册,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800册;地方文献有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次;指导村(社区)图书馆(室)建设;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服务点建设标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可自主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作为服务点进行建设。图书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藏书2000册(含10%少儿图书)以上,或户籍人均1.5册以上。报刊20种以上;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2台,与总馆联网;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专职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5天;设有本村(社区)资料专柜或专架,并设专门目录;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1次。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高度重现,精心组织。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好采购、以奖代补等工作。县图书馆、县文化馆要把分馆建设纳入业务常规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健全队伍。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分馆平台建设软硬件购置。根据分馆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人员配置和培训、管理工作。 三是贴近基层,提升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分馆建设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做好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图书馆、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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