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0-0000016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财政局局长王玉录解读《沂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 |
沂南县财政局局长王玉录 解读《沂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一、政策背景 2019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也于2019年12月31日出台了《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县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和实施程序,我们起草了《沂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沂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沂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已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18日发布实施。 三、出台背景 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管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小问题,尤其是在政府投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亟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政府投资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二是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是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二)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程序 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照“部门申报、发改财政部门初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程序进行。 (三)加强了立项管理 县政府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依据,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进行限额设计,并由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 (四)加强了建设管理 实行甲方代表制度,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变更审查,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五)加强了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各项资金,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支出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六)加强了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甲方代表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财政、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评审、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 (七)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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