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我县召开《关于贯彻落实<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对我县新推出的“企业宁静日”“营商环境体验官”两项制度进行系统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我县先后印发了《沂南县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工作方案》和《沂南县“企业宁静日”制度(暂行)》,从“两代表一委员”、不同层面企业代表、媒体代表中优选产生12名固定式“营商环境体验官”。“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提出,要站在企业群众视角“沉浸式”体验办事流程,充分发挥其建言献策、监督评价和宣传推广作用。“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月1日至20日为我县“企业宁静日”,期间除特殊情形外,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同时实行入企行政执法计划备案、入企行政执法“留痕”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三清单”三项配套制度。
“企业宁静日”和“营商环境体验官”两项制度的推出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形成政企社良性互动格局,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