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姜宁主持并讲话。
会上,审议通过了《沂南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在全县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的方案》。
会议强调,要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优化法治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系统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全面依法治县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