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在前期出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聚焦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 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的通知》,从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法司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检查监督等方面明确提出12项具体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职、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不平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不及时不全面,基层群众关注度有待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采取务实管用措施,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
抓好“两个关键”宣传民法典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民法典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网络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和教材。抓住青少年“关键对象”,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中增加民法典教育内容,做到计划、课时、师资“三落实”。
抓好“两个重点”宣传民法典抓住基层群众普法重点人群,针对农村宅基地、农村经营承包、合同要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遗嘱继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问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普法,将民法典分章、分节、分条进行专业化讲解,引导有关行业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养成依法从业、依法服务的职业操守。
加强制度衔接抓紧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衔接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制度文件,为民法典实施提供制度支撑。
加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内容,进一步做好清理的相关后续工作,对需要修改的,抓紧研究制定修改方案,确保清理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准确识别民法典涉及的行政法律规范,厘清权责事项,更新工作流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坚持司法为民熟练精准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强化谦抑平和理性的刑事司法理念,对标刑法法益的相关条文,全面准确落实好刑法对民事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加强司法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者等的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掌握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
健全民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推动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
强化检查监督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就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精准督察、专项督察,以督察整改促责任落实。
强化工作保障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列入“八五”普法工作内容,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