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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惩治非法采矿行为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数:

近日,孙祖综合执法中队联合孙祖派出所、孙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经过多日连续蹲守,在沂南县孙祖镇大顶山查处一起利用大型挖掘机、运输车开采石英砂石矿产资源案件。

执法人员当即制止非法采矿行为,并扣押作案挖机1台、运输车辆1辆。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初步定性为非法采矿。

自全县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多措并举惩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

一是借势用势,全面惩治。以县委专项巡察为契机,借势用势,对县委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涉矿违法线索,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以专业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执法工作专班,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全部立案查处落实到位,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2件,追究党纪处分2人。巡察交办非法采矿案件的查处,全面清算了违法当事人的历史欠账,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治理恢复了生态环境,规范提升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秩序。

二是协同联动,提升效能。主动牵头,同县公安局建立了同时介入、同时核查、分案办理的协同联动办案机制,简化了案件移送程序,提升了执法工作效能。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请县公安、县检察院会审,依法及时准确查办,有效防止案件证据被隐匿、转移、毁坏。

三是用足法律,高压惩处。狠抓矿产资源法律业务学习,用足用活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以地质环境治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为名的非法采矿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开采、非法收购等环节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挥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查处一人震慑一群的执法效果。

四是压实责任,有案必查。构建了派驻自然资源规划中队和乡(镇)执法中队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网格化执法体系,划片包干,压实责任。对重大复杂案件、跨乡(镇)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由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中队负责查处;对乡(镇)区域内发生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由乡(镇)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做到有案必查,形成了持续高压惩处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非法采矿刑事案件18件,行政处罚案件21件,追究党纪处分3人,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采矿行为,更好维护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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