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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井镇多项措施保障禁渔期“真禁渔”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   点击数:

为保护和改善我县全民所有的水域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推进水域生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实施细则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沂南县农业农村局、沂南县公安局关于在县境内重要水域实施禁渔活动的通告,于2022年4月1日至8月31日在我县重要水域实施禁渔活动,范围包括沂南县境内沂河、汶河、蒙河及其支流。

铜井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加强宣传目的是打击电鱼、毒鱼等捕鱼行为。农业办工作人员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捕捞人员管理和教育;并安排镇村两级河长加密巡河次数。同时,广泛发挥网格化及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等畅通举报通道,充分发动群众主动监督举报。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禁补期捕鱼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对渔业资源危害极大,利用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电鱼、毒鱼等违法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打击禁渔期捕鱼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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