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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强化惠农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23-01-03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抓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项目性质,搭建惠农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做到每一个项目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无死角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制、项目现场勘查制、中介机构验收制等制度,有力的保障项目投向准确性、真实性,增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落实惠农项目审核。实行乡镇初审、相关主管部门严审、财政核拨的审核报批程序,审核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可行性、补助标准、绩效等,确保惠农项目管理科学、监督严密、运行透明、使用高效、群众满意。

三、强化惠农项目监管。积极实施多层次、多节点的监督检查,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完善发放流程,明确发放形式。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侵害强农惠农资金案件的发生。

四、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财政资金一律实行提款报账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的拨付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核定,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由财政直接支付给项目实施方,不经过其它中间环节;项目验收合格后,持相关有效凭证办理决算。同时,对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税务发票等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付款,工程质量和进度不达标的一律不付款,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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