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

为积极践行“净美互助”理念,助推文明县城创建,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联合执法小组。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细化责任分工。本次禁放烟花爆竹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主要负责城北网格责任区,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二小负责历山路以东,花山路以西,336省道以南,玉泉路以北辖区。
二、加大巡查力度。要加强街面巡查,特别是小年、腊月二十六至二十九、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八等重要节点,投入足够力量加强巡查。
三、强化监控。一方面,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数量,对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布局。一方面,加大“打非”力度。对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邮寄等行为,由联合执法小组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查处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的生活环境。提倡理性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干部群众,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头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南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