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协作联动。建立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对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的已审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核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完善手续材料并建立水土保持档案。今年以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9份,接受18个生产建设项目的自主验收报备,落实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约100.52万㎡。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现场监督检查46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8张,约谈参建单位负责人2次,自主验收核查3次,做到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综合运用遥感、大数据、监管平台等,对疑似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提升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通过封育治理、修建和整修梯田、水蚀坡林地整治等措施,大大减少土壤流失,保水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