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沂南县32家食品生产单位(详见附件),存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拟对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依职权注销,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公告期内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公告期满,未提异议的,我局将对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依职权注销。
联系电话:0539-3228769
联系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1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科
附件:1.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名单(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30家)
2.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名单(主体资格依法终止2家)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