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牌食品有限公司等30家市场主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临沂金弘丰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但食品生产许可证未主动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依职权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
未交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品种明细表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名单(有效期届满未延续30家)
2.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名单(主体资格依法终止2家)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