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沂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水利局   点击数:

主体责任单位:沂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立忠

职务: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0539-3221962

职责:沂南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沂南县水利局

责任人:曹光恕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0539-3267186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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