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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药品市场四项检查把好群众用药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市场监管局   点击数:

 

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六保”“六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不断强化药品日常检查、有因检查、整改复查和符合性检查,并主动向上下游延伸检查领域,明确市场监管所和县局相关责任科室的监管事权,切实强化药品市场监管。

(一)日常检查明确底数按要求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药品使用单位、疾控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单位数量,全年对检查对象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40%3年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每年检查实现全覆盖,对疫苗配送单位开展延伸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日常检查1690家次,查检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253、药品使用单位62、疾控机构1家,预防接种单位22家。

(二)有因检查化解风险根据各类风险信息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以飞行检查为主要检查形式的有因检查。涉及重大风险隐患的,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县局。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疫情期间专项督查1次,检查药店165家。

(三)整改复查规范提升配合做好省市局检查工作,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省市局检查发现涉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组织现场复查。截至目前,已经对8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报告和复查意见及时进行了上报。

   (四)符合性检查把好关口制定药品零售企业符合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与配合,重点对上年度新开办以及近两年未开展系统性检查的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 GSP 符合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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