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8月31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有关局级单位、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沂南县公安局、文旅局分管领导,县北寨汉墓、博物馆、文物科等相关馆所、科室负责人在沂南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收听收看了这次会议。
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塔等文物建筑犯罪,以及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国家珍贵文物等犯罪。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担当,全面推进打击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