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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   点击数:

今年以来,县渔业中心着力解决水产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县水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以及《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并构建长效机制,县渔业中心多次召开由各科、站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根据上级要求,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站和相关人员职责,做到思想认识再统一,工作责任再落实,工作措施再强化。成立了由李月宏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沂南县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渔技站,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期上报工作情况。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根据上级水产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我中心首先由分管领导向党组进行了详细汇报,引起党组重视;第二,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向他们认真传达上级领导讲话,学习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深感责任重大,绷紧了质量安全这根弦。第三,加大了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3台(次),在全县重点乡镇集市及重点渔业水域巡回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安全管理规定》、《兽药管理条例》、《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及水产品无公害、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共发放明白纸、小册子600余份。

(三)强化培训,提高从业水平。举办监管人员、渔业重点户,中、小型水库承包者参加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及无公害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学习班,共举办了3期,培训人员120人,有力地提高了从业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一是根据省、市、县水产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渔业中心专门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县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方案》和《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和禁用药物专项整治方案》,细化了《2020年全县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5月份以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水产养殖业生产秩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重点加强水产养殖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突出行业指导、监督和服务,教育引导水产养殖生产者提高守法意识,自觉依法生产,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

三是加强调研,深入排查。4月21—9月30日,根据《2020年全县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水产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监管人员分成4个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集中排查水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制定完善针对性整改措施。

1、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对全县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现代渔业产业园)、无公害水产品水产企业(高湖水库)、水产苗种场等生产单位,通过突击检查、走访摸排等方式,采取现场查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购销记录,对加州鲈、乌鳢、草鱼、鲢鳙等重点养殖品种进行严格的逐一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全力配合农业部、省厅、市局对水产品药物残留、病毒抽样检测,严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今年以来,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督、风险抽检76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2、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和禁用药物。

为强化对渔药使用的全程监管,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建设,杜绝在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和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县渔业中心重点对无公害水产品水产企业(高湖水库)、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现代渔业园)、福勇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宝泉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整治,池塘养殖的鲤鱼、鲫鱼、乌鳢、鲟鱼以及四大家鱼等主要消费品种进行严格抽检。检查结果显示,(1)被检养殖场(户)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台帐记录,没有储存国家禁用药物;(2)没有使用国家禁用药物的痕迹,没有在药房、饲料仓库、容器、池壁、遗弃物和记录中发现可疑迹象;(3)没有使用或存储人用药、原料药,特别是那些未列入兽用目录的人用药;(4)三项记录,尤其是用药记录有11户不完整,已现场责令整改。(5)养殖过程中都未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喹乙醇等禁用药物;(6)所有被检单位都严格执行了休药期。

今年以来,水产品安全工作中共出动检查人员49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户72户次,悬挂宣传条幅8幅,现场指导39次。检查中有11家养殖单位存在未建立养殖生产记录等问题,全部现场填写了检查记录表,并已责令整改。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些因素也影响着监管能力的发挥。

一是缺乏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及养殖病害防治监测仪器、设备。目前,只是配合国家、省、市、县进行鱼病抽检和药物残留监测,日常工作中,遇到鱼类病害等情况,很多时候技术人员无法凭经验和肉眼诊断,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是缺乏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对水产养殖环节的药物使用情况,监管人员尽最大努力也只是排查看得见的,如果养殖户使用了不合格投入品,我们也没有能力进行检测。这势必会成为一种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和人员等力量配备不足。因机构改革,目前全县没有专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都是由县渔业中心的几名渔业技术推广人员兼任。本项工作责任重大,人员少,工作量繁多,有时会力不从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广造舆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水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水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部署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查找和梳理水产养殖领域的薄弱环节及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力做好世博会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严督细查,加大监控力度。定期深入养殖生产领域,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养殖用水,渔用商品饲料、添加剂、渔药等投入品重点检查,坚决杜绝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国家禁用药物。大力提倡和推广使用中草药及高效低毒无残留药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渔药经销的监管工作,封存、销毁禁用渔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乱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逐步开展对大宗水产品的抽检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推广普及无公害标准及健康养殖技术力度。通过渔技人员的现场指导、咨询以及举办养殖培训班、科技大集、发放小册子、科技明白纸等形式,大力推广无公害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有效提高养鱼群众的科技素质及产品质量意识。

5、加大优质水产品基地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程序》、《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积极做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以及名优鱼类的认定和认证工作,努力抓好全县重点优质水产品基地建设的任务。

沂南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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