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定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沂南县税务局精心准备、多管齐下,夯实征管基础,细化征管措施,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抓好资源税管理。
一是“先人一步”,夯实基础。资源税法审议通过后,县局税政二股对现行有效的资源税文件进行了整理,发放到全体税务干部,并定时组织税务干部学习。针对资源税立法后资源税征收品目、税率的变化,县局税政二股将全县所有正常申报的资源税纳税人进行了梳理,各税务分局逐户重新进行了资源税税种的认定,并且对申报操作进行了辅导。
二是“加大一步”,优化服务。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税收政策,对有市场、有效益、注重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重点企业,用足用活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大力推行网上申报、手机APP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流动办税等特色服务,构建和谐良性互动的税收征纳关系。税法宣传过程中尤其重视对各类零散开采纳税户的资源税法政策宣讲工作,印发宣传单一对一进行辅导,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纳税人应晓尽知。
三是“后看一步”,解决问题。10月征期开始后,及时跟进,对全县资源税申报明细进行筛查,发现错误申报信息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整改,并针对性的展开宣传辅导,确保问题及时更正。定期组织资源税专业化管理团队人员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发现有漏征漏管的及时更正处理。重点加大与自然资源、财政、公安、电力、林业等部门配合,建立收入比对、风控分析、评估预警、涉税违法等信息交换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资源税协税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