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苏村镇突出专项整治、宣传培训、质量监测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二是加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宣传培训。在集市和农贸市场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和鲜活案例,养殖户切身感受到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从生产源头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质量监测。抽查水产品,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快速检测。开展抽检工作的同时,详细查看水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