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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加快解决民营企业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数: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类处置”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由县工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成立了联合专班,按照意见要求对县域内历史遗留民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对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和现状图分析并出具规划意见,帮助历史遗留企业完善房产手续,此举对于疫情期间效益受损的历史遗留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因此得到了相关企业的肯定,也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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