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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4-14    来源: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数:

规划条件办理流程

1、国土部门出具要求出具规划条件、规划设计要点的函及宗地定点地形图;

2、已编制控规的地块,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技术要点;

3、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如地块在在县城规划区内,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后 ,依据地形及国家相关规范,草拟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报局务会研究,重要地块报政府、规委会研究决定,依据研究结果出具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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