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根据《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的信访案件经调查核实,认为可能作出对信访人请求不予支持的处理意见,即书面告知信访人听证权利。只要信访人提出的听证申请,沂南局就按照相关规定举行听证会。
2021年7月22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信访事项听证会。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信访当事人就信访事项提出的事实、证据、适用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信访事项承办人根据调查情况详细解答信访事项。围绕信访事项,信访事项承办人和利害关系人同信访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在双方面对面辩论过程中,展现了友好的氛围,有利于信访事项的化解。信访当事人会后当场表示不会因该事项再次信访。
通过此次听证会,解除了信访当事人的心里疙瘩,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图为听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