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深化流程再造,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和推进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落实“规范有序、便民利民”的原则,全面提高受理能力、压缩办结时限、强化信息共享,为办事群众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实惠。
因继承、受遗赠的转移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重要的一种类型。此项业务未开展前,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先到公证处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到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不仅费用高且需要多处跑、来回跑。自制定《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通过成立健全法治工作室、配备非公证继承业务设备、开辟非公证继承业务受理专区、引进专业人才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让继承公证不再是办理不动产继承的必要条件,让便民利民举措落地生根。
为深入贯彻这一惠民新举措,使措施“服务性”发挥到最大,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坚持以创新服务,解决民忧为宗旨,对于无法出具证明材料的部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各部门核查相关情况,做到让群众零跑腿;对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等特殊群体,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既解决了群众困难,又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