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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堠镇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5    来源:双堠镇   点击数:

为保障全镇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5日上午7:30开始,具体时间以各采样点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时间1天。

二、检测地点

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村组统一安排。具体采样地点,按各村组的通知有序安排。

三、检测范围

镇域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外来人员由所在村组负责通知。

以下6类人员不参与本次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群及同住人员;

5.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

6.重点地区来人还未主动上报和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村居报备,不得参与本次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携带户口本)、“全员核酸检测二维码”(没有“检测码”的,请按照下列程序登记获取:微信关注“健康沂南服务号”公众号,进入页面后,点击下方“疫情防控”,点击菜单“全员核酸检测登记”然后根据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后,即可生成检测码),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采样;

(二)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采样前30分钟不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间隔,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在等待检测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聚堆聊天,检测完后立即戴上口罩;

(四)听从指挥,主动配合,采集完成后尽快离开采样点,不在采样点逗留;

(五)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七)核酸采样期间禁止驻留观看、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及时关注村居、单位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各村居、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双堠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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