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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4    来源:铜井镇   点击数:

根据省防指疫情分区分级管理指导意见,沂南县转入疫情低风险区,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3月2日,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沂南县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抓好服务业行业开业复工分类指导和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服务行业开业复工保障措施落地见效。

一、抓好服务业行业开业复工分类指导

1. 加强分类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分行业制定开业复工标准、运营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南,及特殊场所、密闭性聚集性场所开业复工的具体规范和流程,分类指导经营单位全面开业复工,各项标准制定后一周内报县防控指挥部备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经营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复业的经营单位要坚持达标复业,复业后严格按照“低风险”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落实经营过程中各项防控措施。前期已批准开业的经营单位,要对照新的复业标准和“低风险”疫情防控指南重新梳理防控措施,查漏补缺

2. 支持类行业应开尽开。根据保疫情防治、保市场运转、保生活必需的要求,对于医疗防护、科研检测等疫情防控和批发零售、交通物流、通讯金融等生产生活必需行业,组织经营单位在严格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迅速全面开业复工,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

3. 规范类行业有序复业。疫情期间,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特教学校、康复中心等特殊人群照护场所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对于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健身房、瑜伽馆、旅行社、培训机构、公共文化场馆、温泉类景 区等经营场所密闭、服务对象聚集的行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指导规范和开工复业流程,严格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有序推动开业复工。

4. 其他服务业自主开业复工。对支持类和规范类之外的各类商场、专业市场、酒店餐饮、开放式景点(露天游览) 等人员相对聚集的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复业经营标准,经营单位向所在地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备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业复工。对中介服务、理发店、洗衣店、汽修店、家电维修等经营规模较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行业,由经营者在严格落实当地防控措施基础上,自主决定开业复工。

二、严格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5. 加强人员管理。督促经营单位实行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全员登记、一人一档,早晚两次检测记录体温;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消费者(服务对象)进入经营场所应当佩戴口罩,经营单位应当禁止不戴口罩者入内,对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置。经营单位须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服务对象)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尽量提供无接触服务。合理控制客流量,疫情期间不得举办群众聚集性活动,避免人员扎堆和不必要的长时间集聚,最大程度降低因人员聚集引起疫情风险。

6. 落实场所管理。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定时通风,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空调、电话、通勤工具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和消毒。设有食堂的经营单位要落实食材采购、配送环节防控,实行错时、分散就餐制度,做好餐具的消毒防疫工作;未设立食堂的经营单位要坚决杜绝带餐员工聚集就餐。在经营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7. 做好异常处置。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制定内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 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经营单位如发现消费者(服务对象)有上述症状,应及时报告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落实服务行业开业复工保障措施

8. 强化用工保障。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inan.gov.cn)、部门微信号、“i 沂南”微信公众号以及山东公 共招聘网

(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等线上平台积极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帮助经营单位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推行视频面试、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畅通招工引才渠道。设立用工服务专员和24小时用工服务专线,通过本地挖掘、余缺调剂、共享用工等方式,多渠道满足重点经营单位用工需求。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畅通人员流通。

9.强化交通保障。全面取消未经批准的道路检查站点,迅速畅通农村道路,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支持支撑服务业发展的道路货运企业加快复工。全面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卫生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重要生产物资、邮件快件包裹的车辆,严格执行“三不一优先” 政策。

10.强化物资保障。各经营单位做好酒精、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用品储备。建立经营单位与防护用品生产企业供需对接渠道,满足重点服务业经营单位防控需要。对经营单位自身筹措存在困难的,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协调联络物资生产供应单位,帮助解决物资困难,保障开业复工需求。

11.强化政策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服务上门,确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税收减免、社保缓交、援企稳岗、降低医保费率等相关政策精准落地。畅通诉求受理和解决路径,利用好县政府网站政策诉求 平台和问题收集热线电话 3270776,集中解决经营单位和基层群众反映的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出问题。

12.优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打造不见面、零接触高效政务服务新体系,完成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全流程网上配置,制作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视频教程,解决群众不会办、无处学的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学会网办、习惯网办,提高政务服务网办率。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实行帮办代办上门指导,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 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现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等,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或有效期,确保不因证照到期影响服务业经营单位开业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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