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县委统一要求,马牧池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清廉村居工作。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各村居权责边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各村设置社会治理网格员、集体三资管理员、社会事务服务员,民选“胡同长”365名,助力清廉村居建设,各项事务严格“四议两公开“,形成了“党组织核心领导,村两委一体落实、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各配套组织协调推进”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乡党委集体领导制度,重视事项决策前咨询政府法律顾问;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召开会议集体讨论。重视推进决策监督,对乡驻地及25个党群服务中心门牌、制度、“三务”公开栏等进行统一规范,广泛听取意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积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乡政府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村居社区配备两名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涵盖所有村居。去年,为乡政府及管理区提供法律咨询3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次、进行法律援助2次,开展法律宣传120余场。推进村级法治化,强化党纪观念,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今年以来,乡纪委对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召开全乡依法治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悬挂条幅、设置滚动字幕、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参与其中。全乡各部门共开展《民法典》宣传10余次,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全乡营造了学习《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氛围。
清廉村居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马牧池乡将继续坚持党建统领清廉村居建设,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紧密结合“红嫂家乡”特色文化,全面、扎实、高效推进马牧池乡清廉村居建设各项任务重重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