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环境保护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庄镇主动行动,积极作为,认真办理涉及环保问题的交办事项和信访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涉及镇内环保方面的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具体情况,调查核实环保问题,要求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近日接到信访投诉案件称,大庄镇查旧庄村一家塑料颗粒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伴有刺鼻气味。接到群众投诉后,该镇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立刻前往投诉人反映的地点,经调查,该处加工点主要进行塑料颗粒生产,无任何营业执照,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大庄镇环保办对该厂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该厂随即停止生产。此后多次回访督察,目前,企业已全面清理场内现存原料产品,拆除车间设备。
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按要求落到实处,说到做到,绝对不能擅自降低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现场验收,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问题整改到位后,镇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绝不能让整改完成问题出现反弹。真正把整改任务从纸上落实到地上,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