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沂南县区划地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吸收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聚专家学者智慧,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我县拟建立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划地名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熟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县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变更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等有深入研究,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进行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如何将本行业知识与区划地名工作有效结合有较高建树,并能利用专业知识为区划地名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持。
(三)热心区划地名工作,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县区划地名委员会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专家咨询,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行政区划变更,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效果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县区划地名委员会邀请或委托,不得以“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报名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或到沂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领取),按要求填写、打印表格;
(二)申请人将填好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三)申请人将《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身份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沂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进行统一申报。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不限年龄、性别、职业、地区等条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县区划地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的劳务报酬,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政务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执行。
(四)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县区划地名委员会负责选聘、调整。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2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ynxmzjbgs@ly.shandong.cn,也可交送或邮寄至沂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联系人:庄立峰,联系电话:7379916,15053976769。
附件: 沂南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沂南县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