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本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在京沪高速沂南服务区查获一辆货车,车载冷冻进口生牛肚1092件、冷冻进口生牛腱105件,无法联系到货主。司机无法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本局依法扣押了涉嫌未经检验检疫上述进口冷冻肉制品。
后经调查证实:该批进口冷冻肉制品发出地是福建省宁德市,目的地不明,发货人不明,收货人不明,司机不认识货主。自从本局扣押该批货品后,根据司机提供电话无法联系到发货人,被扣押的物品无人认领。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山东省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15楼)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