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
第22批X2SD202109160121号信访件反映“沂南恒瑞矿业有限公司经理史某红与沂南县岸堤镇中高湖社区书记张某余合谋,在明峪村北部,毁坏可耕田二百余亩、柏树千余棵、自留菜地三十余亩,建了一处石料厂,严重污染、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两人在黄山坡村西非法建建材厂一处,占用并毁坏可耕田四十余亩。”
二、处理和整改措施
1.信访反映的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25亩,地类为未利用地。其中,矿山面积103.4亩,有采矿许可证,2015年8月停采;加工厂面积21.6亩,2017年建设厂棚存放物料,因不符合土地和城乡规划,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020年12月30日到期。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3月4日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原矿山开采过程存在破坏林地及树木情况,2011、2012年原沂南县林业局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矿山停采后未发现毁坏林地、耕地或破坏树木情况。
2.信访反映的建材厂为临沂明瑞钙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8.5亩,其中,10.63亩建设用地合法有证;27.87亩为耕地,建设厂棚存放物料,因不符合土地和城乡规划,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2月21日到期。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4月9日对该企业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2家企业完善用地手续,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沂南县2023年第5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临政土字[2023]70号)批复,将原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和临沂明瑞钙业有限公司占用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企业占地已符合土地规划及建设要求。目前,原沂南县恒瑞矿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沂南县峰恒建材有限公司,现长期停产;原临沂明瑞钙业有限公司更名为临沂金泽钙业有限公司,现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