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辛集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辛集镇   点击数: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的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或没有明显标志的

刘长帅(沂南县长帅家具城个体经营者)


辛执罚〔20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2024年8月26日,接群众举报,沂南县长帅家具城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8月28日,辛集镇执法人员王俊超、王慧洁对沂南县长帅家具城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负责人刘长帅全程陪同。检查当日,情况如下:1.沙发床垫生产车间西侧安全出口未设置明显安全出口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0号第1裁量等次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壹万元(10000.00)

2024年9月12日

辛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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