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交易主体:
2022年施行的《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针对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各方意见建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农业农村局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修订的《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贵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25年08月17日18:00之前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姚舜鹏
电 话:0539-3617798
邮 箱:ynnccq@163.com
地 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A座三楼
附 件:1.沂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表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