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埠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发改委以临发改投资〔2025〕23号文件下达我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现转发下达中央投资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明确计划支持范围
本批投资计划重点支持沂蒙革命老区、黄河滩区、纳入中原经济区范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及发展薄弱地区。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赈济人口、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等,对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予以倾斜支持;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小型蔬菜大棚、畜禽圈舍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农场和林场林区内的土地整理、水利灌溉和生产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等,对消费帮扶重点产区主导产业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的配套基础设施,予以优先支持。
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
我局将会同县行业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和省、市、县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强化项目按月调度
本批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单位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国家和省、市、县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和省、市、县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我局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划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自建”“村工程、乡建公司承建”等新模式,充分组织本镇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2.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单位:万元、人、个
项目 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 |
拟建设年限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本次 下达投资 |
部门和地方采取 的资金安排方式 |
建设内容 |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备注 |
沂南县砖埠镇2025年农村道路及排水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2414- 371321-04- 01-797031) |
新建 |
新建农村道路、排水边沟及铺设排水管等 |
2025年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县级财政投资 |
750 600 150 |
750 600 150 |
直接投资 |
新建道路15千米,砖砌边沟7.5千米,铺设水管1.5千米等 |
沂南县砖埠镇政府-范光源 |
沂南县发改局-李祥飞 |
150 |
205 |
15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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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砖埠镇人民政府 |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600 |
总体目标 |
支持实施新建改建道路、修建水渠、漫水桥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0 |
抄送: |
市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
2025年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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