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沂南县城区延长供热天数和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1210会议室
三、听证人
杜一政 县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孟凡新 县住建局副局长
秦其岭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王贵香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员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人员类别 |
1 |
李群英 |
女 |
人大代表 |
2 |
赵昌言 |
男 |
政协委员代表 |
3 |
张玉堂 |
男 |
专家学者代表 |
4 |
李春明 |
男 |
经营者代表 |
5 |
于万良 |
男 |
消费者代表 |
6 |
潘淑祥 |
男 |
消费者代表 |
7 |
薛善坤 |
男 |
消费者代表 |
8 |
车振坤 |
男 |
消费者代表 |
9 |
聂胜涛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0 |
于世汶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1 |
孔庆田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2 |
陈宗松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3 |
刘本友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4 |
王传锋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5 |
苗德满 |
男 |
消费者代表 |
16 |
赵西云 |
女 |
财政局工作人员 |
17 |
王祥瑞 |
男 |
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
18 |
李静 |
女 |
司法局工作人员 |
19 |
王海云 |
男 |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
20 |
卢涛 |
男 |
消协工作人员 |
五、价格听证方案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并结合我县周边区域情况,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和价格调整幅度,拟定如下价格听证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套内面积计算,由现行的23元/平方米调整为24.5元/平方米,其中向居民用户收取23元/平方米,县政府补贴1.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由现行的32元/平方米调整为34元/平方米。
方案二: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套内面积计算,由现行的23元/平方米调整为25.5元/平方米,其中向居民用户收取24元/平方米,县政府补贴1.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由现行的32元/平方米调整为35元/平方米;
六、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告期内,居民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ynxfgj@ly.shandong.cn,邮件主题填写“价格听证意见或建议”)向我局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可与我局价格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221961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