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图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给宋丙英申报2019年 08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2025年 11月17日,我单位依法作出《沂南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 沂社险通〔47〕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44503.06元,滞纳金33241.48元(滞纳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限你单位于2026年06月16日前到沂南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理申报并补缴。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告知书送达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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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