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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沂南县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发改局   点击数:

关于沂南县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沂发改字〔2026〕44号

县老年大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353号),结合我县实际和其他县区收费标准,综合考虑课程分类、资源投入、学员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决定你单位学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

1、电吹管、形体、国画、民舞、书法、礼仪、普通话、葫芦丝、二胡、体育、交谊舞、工笔画、音乐、瑜伽等普通专业,每人每专业每学期50元。

2、古筝、电钢琴每人每专业每学期150元。

二、你校学费应按学期收取,由老年大学学员自主选择交费学期数量。

三、你校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南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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