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主要用途 | 位置 | 使用期限 | 批准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1 |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第五标段项目4#弃土场临时用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弃土场 | 马牧池乡野竹旺村(原拔麻村) | 2026.8.13-2028.1.18 | 0.4427 | 沂自然字〔2026〕14号 |
2 |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第五标段项目5#弃土场临时用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弃土场 | 马牧池乡野竹旺村 | 2026.8.13-2028.3.15 | 3.1192 | 沂自然字〔2026〕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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