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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2-01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点击数:

沂南县各界人士:

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野生动物与人类一道,都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宝贵资源,但同时也是天然的“病源库”,是狂犬病、鼠疫、布鲁氏菌病、寄生虫病等许多人兽共患病的携带者和自然宿主。

蝙蝠身上可携带超过100多种病毒,是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等病毒的自然宿主。

刺猬可携带多种体内寄生虫。

野兔携带诸如弓形虫、脑炎原虫、肝毛细线虫、肝片吸虫、日本血吸虫、囊尾蚴等体内寄生虫。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我县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有效预防其他可能的动物疾病危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的健康,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拒食野生动物。

二、拒绝购买、贩卖、转运、加工等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禁止一切非法猎捕活动。

四、谢绝观赏野生动物表演、展演。

五、不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

六、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

七、不随意放生、丢弃野生动物。

八、不虐待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

九、发现受伤、死亡野生动物不拾捡,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救护站。

十、发现出售 、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

 

举报和救助电话:0539-3221546

0539-361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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